《会计人员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Mon Dec 17 10:44:27 CST 2018 点击数: 8955 来源:


关于印发《会计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会〔2018〕33号


  为加强会计人员管理,明确会计人员范围和专业能力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部制定了《会计人员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会计人员管理办法

  财 政 部

  2018年12月6日


会计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会计人员管理,规范会计人员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会计人员,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中从事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等会计工作的人员。

    会计人员包括从事下列具体会计工作的人员:

    (一)出纳;

    (二)稽核;

    (三)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净资产)的核算;

    (四)收入、费用(支出)的核算;

    (五)财务成果(政府预算执行结果)的核算;

    (六)财务会计报告(决算报告)编制;

    (七)会计监督;

    (八)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

    (九)其他会计工作。

    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总会计师的人员,属于会计人员。

    第三条  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二)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继续教育

    (四)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

    第四条  会计人员具有会计类专业知识,基本掌握会计基础知识和业务技能,能够独立处理基本会计业务,表明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

    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有关规定,判断会计人员是否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

    第五条  单位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和本办法有关规定,结合会计工作需要,自主任用(聘用)会计人员。

    单位任用(聘用)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总会计师,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总会计师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本办法有关规定。

    单位应当对任用(聘用)的会计人员及其从业行为加强监督和管理。

    第六条  因发生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单位不得任用(聘用)其从事会计工作。

    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有关规定受到行政处罚五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处罚期届满前,单位不得任用(聘用)其从事会计工作。

    本条第一款和第二款规定的违法人员行业禁入期限,自其违法行为被认定之日起计算。

    第七条  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内部控制制度要求和会计业务需要设置会计岗位,明确会计人员职责权限。

    第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应当采用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方式,依法对单位任用(聘用)会计人员及其从业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检查,并将监督检查情况及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第九条  依法成立的会计人员自律组织,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其章程规定,指导督促会员依法从事会计工作,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会计职业道德和其章程的会员进行惩戒。

    第十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报财政部备案。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加强会计人的管理和要求,一直没有停过,从2017年的新《会计法》颁布,到2018年的的会计人诚信制度,以及修订会计法,还有最新的《继续教育》新规定,直到刚刚的《会计人员管理办法》发布,相信会计行业将会进一步走向规范化。

主要内容

  • 一是明确会计人员的范围及相关工作岗位。《管理办法》将会计人员界定为在单位中从事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等会计工作的人员,其中包括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总会计师的人员。同时,明确了会计工作的具体岗位。


  • 二是明确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符合的基本要求。《管理办法》强调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遵守《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同时规定了认定专业能力应当考虑的因素。


  • 三是明确单位对会计人员管理的主体责任。《管理办法》规定了单位在会计人员专业能力认定、会计人员任用(聘用)、会计岗位设置等方面的具体责任和有关要求。


  • 四是明确会计人员的监管方式。《管理办法》强调对会计人员的监管方式应当采用“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方式,并将监督检查情况及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取消后,大部分会计人认为以后再也不用继续教育了,然而并不是这样的。之前的继续教育更多的是针对持有会计从业证书的人群,但现在不同了,取消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继续教育也因应调整了,继续教育要求更严了,这些都是行业改革的一部分。


    政策都是在进一步规范行业,规范企业会计,对会计人的要求,今后将会更高。各位不仅要管理好自己,还要不断学习,通过考证以及政策的学习来提高自己,只有这样在会计行业的路才能越走越远。